手机版 欢迎访问镜相新闻(jingxiangxinwen.cn)网站

当前位置: 主页 > 生活

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法院 依法带娃 失职父母请“补课”!

时间:2024-03-01 12:55|来源: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法院|作者:万明阳 编辑:吕纪春 镜相新闻转|点击:
分享到0


案情简介:

16岁的孙某因无心读书,初中毕业便辍学到社会上打工,后结识了社会上的不良朋友,出于好奇和贪利的心理,自己成立了工作室,纠集多名未成年人利用电子网络,通过网络聊天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内,骗取他人财物300万余元被告人孙某因犯诈骗罪,被淅川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司法延伸:

承办法官温莉发现,办理的诈骗案中,涉案未成年被告人大多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或者父母常年外出务工,对被告人缺乏基本的关心和教育,被告人年纪尚小,文化程度较低,缺乏自我约束和违法犯罪识别能力,对违反犯罪后果的严重性没有清楚的认知,存在家庭教育明显缺失的情况。

发出倡议:依法带娃 失职父母“补课”!

为促进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温莉针对审理的多起未成年人涉嫌诈骗案,从教育方向、教育方法、法治意识等方面对涉案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依法向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要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关注未成年人思想、心理、行为具体状况,助力解决家庭教育中遇到的困难,帮助树立良好家风教育,给“失职父母”上了一堂“依法带娃”必修课。

微信图片_20240301125930.png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淅川县人民法院将“少年与家”司法守护为中心,继续延伸审判职能,关注未成年人成长,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刑事审判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原则,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少年审判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最大限度挽救“迷途的羔羊”。

 

                            欢迎关注《镜相新闻》jingxiangxinwen.cn


网站声明   关于我们   本站律师   联系我们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38257238       新闻热线:0371-65055968

新闻服务邮箱:jxxwq2015@163.com       举报邮箱:294026926@qq.com       邮编:4670000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豫网文 (2021)3749-157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豫)字第010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1468       顶级国际域名证书renminshuiwen.com      豫ICP备2023000153号-1

网址:http://jingxiangxinwen.cn/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5834号

镜相新闻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