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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女企业家讨要政府欠款反遭逮捕,在此一吼代发“八问”!

时间:2024-02-29 10:36|来源:天涯新观察|作者:周大开|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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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大开 天涯新观察 2024-02-29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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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开

这几天,贵州女企业家向政府追讨欠款反遭逮捕奇案,全网炒爆,几乎霸屏!

据多媒报道:2023年年末,一位马姓少数民族女企业家因寻衅滋事罪被地方公安批捕,连同为马女士代理的十几位律师都未能幸免!

报道称,马女士本身在当地是专门承接工程的,此前,曾在贵州六盘水承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幼儿园、小学等十个政府项目。

然而在项目完工之后,马女士找到当地政府讨要未结的工程款,政府却一推再推,迟迟不能发放。直到2023年年末,距离这些工程全部竣工已经接近八年,政府都没有将工程款结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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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工人们发工资,马某将自己的房子、车子悉数变卖,以解燃眉之急。

女企业家马某被逼得实在是没了办法,联合自己的律师团队,一纸举报信递了上去,结果就是这个举动,却给自己招来了更大的灾祸......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在此之前,马女士律师团队中的一位侯律师,早已在网络平台上发表了相关的债务信息,举报非法解冻,大量资金去向等证据。

对网上“炒作”的“女企业家向政府讨债反遭逮捕”一事,六盘水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迅速发表了一则声明,称在此前马女士所承包的十个项目中,经过法院判决或审计的项目8个,未审计项目2个,均已支付了大部分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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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项目共计16332.71万元,已支付14670.6万元,支付比例达到89.82%。而马女士以及律师团队的举报也均不属实。

而马女士以及她的律师团队等人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恶意炒作,在公共场合张贴不实大字报和抛散传单,这些行为涉嫌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正在依法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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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贵州当地政府所发通报后,笔者忍不住发出“八问”:

一问:当地政府有没有欠女企业家的工程款?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先后有法院的8个判决书判了,确实欠了!

欠债的抓了讨债的,这怎么看,都好像不是个事啊!

二问:六盘水当地政府拖欠女企业家工程款,8个被诉案件判决后,是不是全部执行到位了?是不是全部支付给了女企业家本人或者她旗下的企业?可否把付款凭证晒给全国人民看看?

你自己说执行了90%,我们老百姓就全信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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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记者晒出的当地政府拖欠女企业家2.2亿元工程款清单,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你当地政府说是假的,有哪些铁的证据支撑?

四问:当地政府所说十个项目总的工程款项为16332.71万元,已支付14670.6万元,这两个数据是政府单方面认可,还是双方认可,抑或是法院判决数目?怎么让我们老百姓信服?

五问:从当地政府自己发布的通报可知,在10个项目中,政府至今尚拖欠女企业家1662.11万元万元(应支付总款项16332.71万元 − 已支付14670.6万元),这是实锤的政府欠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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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政府欠款8年,总共10个项目,女企业家起诉8个,判决生效,进入强制执行后,网上都挂着,这是全天下公开的事,怎么到了女企业家和律师这里,他们重复着把诉讼信息在网上再公开了一下,咋就构成寻意滋事罪了?难不成政府在网上公开说,我老百姓在后面跟着讲就犯法了?这不是标准的“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六问:当地政府在通报里说,女企业家及其律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出售或者为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而完全是为了诉讼讨债啊,这可与刑法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风马牛不相及啊,咋就犯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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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问:你当地政府通报里说,女企业家等人编造虚假信息,在网上恶意炒作,在公共场所张贴不实大字报和抛撒传单,于是,你们就定他们为“寻衅滋事罪”,于是就将他们逮捕?

你们可知道“寻衅滋事罪”的法定解释是咋样吗?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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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到本案中,前三项明显不符合!

上述第四项,表面看很吻合,但是,请注意:“在公共场所张贴大字报、抛撒传单”等不等于“起哄闹事”?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如果没有,就不能定性为“寻衅滋事罪”!

再则,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

那么对接到本案中,很显然,女企业家等人的行为完全是因为讨债纠纷而引起,根本就不能简单地将其定性为“寻衅滋事”!

你当地政府,凭什么硬要靠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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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问:女企业家因为被迫拖欠材料商款项和工人工资(因为政府拖欠其巨额工程款而连锁引起),其本人多次遭遇被软禁、被殴打,其手还被打断,至今活动受限。为了还债,他被迫将自己的房产、车辆悉数变卖!

在讨债过程中,身心疲惫的她,甚至在绝望与半绝望中,采取了不是办法的办法——在网上披露诉讼信息,目的是施压政府,早点支付拖欠她的工程款!

这实在是无奈之举啊!

她可是打了8年官司啊!

您以为打官司容易吗?

我代理一件涉及500多亩土地权属的官司,一审、二审、再审,再回返,又来个一审、二审、再审、抗诉,前后打了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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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官司如此,女企业家为了讨要政府欠款,可是先后打了8个官司,时间跨度长达8年,废了多少时间、精力,误了多少收入?精神压力多大?你们坐在办公室的官老爷们何曾体验?

女企业家讨债,没按照您们圈定的“行为规范”行事,就是“恶意讨债”?而您们欠债8年,法院判了,哪怕强制执行,至今仍拖欠女企业家近2000万元,您这就是“文明欠债”?天下有这等怪事吗?

我们讲“建设诚信社会”,干嘛本案中的当地政府就这样带头做示范呢?

再不敢多问了,“八问”到此打住!


再多问,我怕有人“请我”前往贵州“做客”,到高墙里与女企业家和她的十多位律师团队做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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