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欢迎访问镜相新闻(jingxiangxinwen.cn)网站
这第一件奇事是,西安一位吹牛的女网民,竟然被警方拘留了!
据媒体报道,9月30日,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发布警情通报,33岁的网民刘某为博取网络流量,在互联网散布“西安下雪”的虚假视频,扰乱公众视听,造成恶劣影响,警方依法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


表面看,这女网民有吹牛的事实(说西安下雪了)存在,而法律又有相应的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那么拘留你吹牛的女网民,似乎并无不妥,活该你倒霉!
但是,上述法条中说的是“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才予以行政处罚!
而本案中的女网民散布谣言是真,是否扰乱了公共秩序,警方通报中好像没有展示相关证据!

试想:假如你我原准备到西安旅游,看到这则“西安下雪了”的信息后,可能就不去了!
那么由此复制推之,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几千、几万个人不到西安去了,这顶多只对西安的旅游经济带来影响,又何来的“扰乱公共秩序”之说呢?
故此说,对照法律条文,严格意义上讲,西安女网民被拘留,似乎有些瑕疵,似觉有点冤屈!
但从理论上说,你散布假信息,吹牛说下雪,肯定会产生一些不可预估的负面影响,不予处罚,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那么到底该拘留女网名,还是不该呢?我真的有些懵了!

正在纠结此事,又一件奇事冒了出来,那就是痛骂人民的一位官员,不仅没受到丁点儿处罚,相反还高升了,使得我是更加懵了!
君不见2019年8月,时任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信访局局长董某某,他竟然在大会上公开说:“有的地方公安不为成功找办法,只他妈为失败找理由,岁数大的不能打(注:指访民),这个糖尿病的、高血压的、孕妇等等不能打,我告诉你,必须打,往死里打,死了我负责。”
他甚至还在讲话里对如何殴打访民做了技术性指导!
他说:“不能让他(人民)死在监狱里。派四个大夫、八个护士给我看十天,必须把这些人都拘了,拘十天之后都写了保证书、悔过书,效果非常好。”

“第一必须打,第二不能死在监狱里。死在监狱里,那你得考虑公安,公安本身就非常怕这事。完了你最后又死在这,这很麻烦。”
您看看,在这个董某某官员的口中,满是“打打打”、“杀杀杀”,骂的不是某一个特定的老百姓,而是包括你我他在内的人民群众啊!
按理说,这个骂人民的董某某官员,其“罪过”之严重,应该是数倍于前述那个吹牛的女网民吧!
按咱们老百姓的理解,这吹牛的应该轻处,这骂人的应该重处吧?
可是,这前后两事(两人),处罚却倒了一个 个儿,女网民被拘留了,而这个骂人民的董某某官员却被升官了——


他先被免去信访局局长,调任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再后来,又被调任呼伦贝尔市发改委副主任(正处级),同时兼任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等职位。
您看看,这是什么事啊?
这个原本只有一个局长职务的董某某,这个高喊着“打杀人民”的干部,现在居然身兼三职,一变三了,管得更宽了,权力更大了!
看完前后两件奇事对照,您有何感想?您能自想明白?

呜呼,反正我是懵了,始终不能把自己说服——
一个浅显的道理,一个吹牛的,并未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明显的危害,却要拘留她(并非说不能处罚,这只是疑惑、探讨),而一个公开骂人民的,把你我当当作奴隶看的官员,不但没受到任何处罚,反而还一官变成了三官,这实在是不好理解!
看官,您懵了没?
您 懵 了 没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638257238 新闻热线:0371-65055968
新闻服务邮箱:jxxwq2015@163.com 举报邮箱:294026926@qq.com 邮编:4670000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豫网文 (2021)3749-157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豫)字第010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11468 顶级国际域名证书renminshuiwen.com 豫ICP备2023000153号-1
网址:http://jingxiangxinwe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