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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政府违法”来纠正“群众违法”!

时间:2023-04-17 18:08|来源:经邦济民|作者:经邦济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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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相新闻转发)河南省的方城县日前发生了一起强拆案。

据微博账号 @激流一九二一 413发文称,当天下午3点,方城县杨楼镇政府对该镇薄店村毛河组村民刘明晓刚刚建成的一座新房进行了强拆。理由是,刘明晓的这栋新房建在了基本农田里,是“违法建筑物”。所以必须得“依法予以强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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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被强拆的农民刘明晓却不接受这种说法。

他辩解,自己盖房之处明明就是砂石地的荒岗,就在自家老宅后面,是在四、五年前自己花钱才整理成目前这种状态的。连一棵庄稼都没种过、连一般耕地都不是,怎么就镇政府认定成了基本农田?那四、五年前自费整理荒岗的时候镇政府怎么不说是基本农田不让平整?包括盖房子盖了半年时间,镇政府也一直没人通知说这是基本农田不让盖,为什么现在房子盖好了却说是基本农田要强拆?

的确。基本农田是有严格的认定标准的。根据国家现行的法规政策,都是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以及正在实施改造计划的农田,还有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才能被称为基本农田。并不是农村随便一片沙滩、房前屋后一块荒岗就能叫作基本农田的。

而且一旦被认定为基本农田,那也就成了重点保护的耕地,必须得种庄稼、非特别情况不得改变用途的!现在国土资源部门一般都是通过遥感卫星实时拍片来监督执法据说已经精确到了“以米计算”的程度。只要发现有一米范围的地表变化疑似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就会通知下来进行处理并上报结果。据当地政府干部说,刘明晓家的新房被强拆就是属于这种情况——上面发现了,非拆不可!

可是看现场图片,刘明晓盖房子的这个地方,显然连耕地都不是。那么,这样一片从来没种过庄稼的荒岗,究竟是什么时候变成了“基本农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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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知情人士透露,这些年因为大搞房地产开发土地建设指标远远不足,当地很流行搞土地整理项目。就是把村边荒地边角等原来根本不是耕地的废地稍加改造变成耕地置换建设用地指标。据说每改造整理这样一亩地,还能套取上级专项补偿8万元,所以土地部门和乡里领导有关系的都争着做这项目,这一块乱象极多,其实就是耕地造假——因此刘明晓怀疑,他盖房的荒地会不会就是被当地政府用这种方式给悄无声息地“上报”成了“基本农田”,所以自己盖房子才会被国土资源部门卫星拍照给认定为“占用基本农田”了呢?

而且刘明晓还认为,即便自己的房子“该拆”,但是杨楼镇政府的拆除行为也是完全违法的。

因为在411日,杨楼镇政府给他下达了一份“限期拆除通知书”。明确写着限他于202341424时之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否则,镇政府将依法予以强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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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晓,他咨询过律师,这个通知书适用法律法规明显错误,未履行告知听证程序,未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未保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严重违反现行法规政策!

关键是,即便是这样一份杨楼镇政府自己下发的通知,也被他们自己视为废纸、根本不屑于遵守!——明明自己写着限期414日自行拆除,镇政府竟然提前一天、13日下午就组织上百人、开着钩机铲车消防车120救护车给强拆

按刘明晓反映的这些情况,方城县杨楼镇政府真算得上是一个执法犯法的鲜活典型了!

国内知名律师、有关土地征收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代理业务权威、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对此案评论说,村民建房是应该依法取得规划和用地许可。同样,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罚,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必须做到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

否则的话,以“政府违法”来纠正“群众违法”,我们的依法治国目标何时才能实现?

【编辑:宁馨 责任编辑:齐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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